美國工作簽證H1B,也稱美國留學(xué)生畢業(yè)工作簽證,通常情況下,除非申請延期,美國工作簽證H1B的有效期最長為6年,那么這6年的時間如何計算,從何時起,何時截止呢?
在2006年美國移民總局發(fā)出了一份備忘錄,對持有H-1B、H-4、L-1、L-2等的身份的可使用時間提出一個較友善的計算方式。允許申請人可以完整的使用美國工作簽證H1B(六年)或L-1A/B(七年或5年),而在不工作時的H-4 身份或L-2 身份的時間則不列入計算內(nèi)。這樣一來,可以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就相對加長了。
但是,由于中國大陸的第二優(yōu)先及全世界的第三優(yōu)先排期冗長,再加上移民局審理時間的緩慢,因為種種原因很多人在持有H-1B 身分幾年后才開始移民的申請,而可能來不及在美國工作簽證H1B的6 年期滿前取得I-140 的批準(zhǔn),或者有PERM 或I-140 等待審理超過365天來延長第七年的H-1B。這時,可以重新查看一下有那些部分的H-1B 是可以要回來的。
1. 美國工作簽證H1B 的開始日期:很多人是從OPT 開始就為雇主工作,然后申請H-1B。你可能在2004年1月1日開始為A 公司工作,2004年4月1日雇主為你提出H-1B 申請并在2004年11月1日獲得A 公司為你申請的H-1B批準(zhǔn)(批準(zhǔn)書有效期為2004年1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 H-1B 延期后有效期為(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如果你都沒有出境的情況下,你的H-1B 的6年截止時間為2010年的10月31日(2004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0日),你還可提出一個月的H-1B 延期。
2. 人在國外的時間不并入美國工作簽證H1B使用時間:如果你在過去的幾年間你經(jīng)常出差往返世界各地,人不在美國的時間也可以扣掉。如上例,如果你的6 年結(jié)束在2010年的10月31日,但是從2005年開始,每年都出差二次,每次二個星期,從2005年至2009 年共出去了約5個月的時間,在你的6 年結(jié)束在2010年的10月31日的基礎(chǔ)上,可以再要回過去出差的5 個月的時間,這樣就可以將H-1B 的第六年時間延期至2011年的3月底了。
3. 人在美國的非H-1B及L-1 身分也不并入H-1B 或L-1 的時間:如果你在美國停留時間,除了H-1B 及L-1 的身分外,還到其他身分,例如:F-1,F(xiàn)-2, H-4, L-2,E-1,E-2等,這些身分都不計算在H-1B 6年的時間內(nèi)。
因此,如果美國工作簽證H1B第六年快到期了,你的移民申請還不滿足延期第七年H-1B 的要求,查看一下你的I-94 及入出境記錄,是否可以要回一些H-1B 的時間,以有較寬裕的時間來進(jìn)行你的H-1B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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