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后無論是單純想接父母到國外享享福,或者是希望父母幫忙帶娃,方式都只有辦理美國團聚移民一種。
美國移民局規(guī)定,只有擔保人為美國公民,才可以申請父母團聚移民簽證,也就是說,綠卡不可以支持父母團聚,綠卡持有人不能擔保父母移民。另外,擔保人要年滿21周歲,美國公民父母團聚移民的審批不需要1年時間,且不受全球配額限制。團聚類移民擔保人需要提供財力證明,為父母提供擔保。
辦理美國父母團聚移民步驟:
1,先申請i-130及提交相關材料;
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
2,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 ;
I-130獲批之后,就可以等待美國簽證中心通知。
3,準備經濟擔保并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 ;
4,等移民簽證通過后,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 。
是不是覺得過程還是很簡單呢,不過在申請過程當中,還是有許多注意事項的。
1、美國公民申請父母雙方,需提出兩份申請。
不要想當然的認為父母是一體的,只要一個人通過另一個人就一定會通過,美國還是比較重視個人權利的,所以說記得給父母雙方都提出申請,共兩份申請。
2、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內調整身份,i-130/i-485申請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則會因移民傾向問題被拒絕i-485的申請。
3、移民法不要求美國公民父母在申請i-485時身份還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請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當其i-485申請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經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處理。
在這期間他們可以申請工作簽證等。但關于此類申請i-485的申請人能否申請回美紙,移民法規(guī)定:
如果申請人在遞交i-485時,己經失去身份六個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準回美紙了,有個別情況移民局仍然會批準回美紙,但申請人即使有“回美紙”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許進入美國的可能性。
4、美國公民與父母之間的親屬關系在移民申請審核中極為重要,如果此美國公民的父親不是親生父親,但他是在此美國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國公民的母親結婚,且出生紙上寫有此父親的名字,此父親仍然符合美國的移民法要求。
還有一點幫助父母申請美國團聚移民需注意,如果繼父母和養(yǎng)父母,但如果此美國公民是通過合法領養(yǎng)而獲得公民資格,將不再擁有為親生父母申請綠卡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