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親家庭成員而非直系親屬如果想要移民美國可以嗎?當然可以,根據美國移民法,美國移民f4類別每年有65000個配額。針對這類申請人,我們匯總了一些常見問題,僅供參考。
1.年滿21歲的子女還符合美國移民的收養(yǎng),過繼或領養(yǎng)條件嗎?
如果想給無血緣關系的子女辦理移民。需注意繼子/女,需要在孩子18歲以前確定法定婚姻和親子關系。如果是收養(yǎng)的孩子。需要證明養(yǎng)父母的法定監(jiān)護已滿2年。收養(yǎng)孩子需要在16歲之前。只有一種特殊情況,是收養(yǎng)被收養(yǎng)孩子的兄弟姐妹,這個兄弟姐妹可以不超過18歲。
2.排期已到還沒有移民局消息怎么辦?
這種情況需盡快致電移民局或者寫信。問尋自己申請案的最新情況。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美國有傳聞可能會削減F4的配額和移民會增加更多限制。在等待中的親屬一定要時刻關心移民局排期動態(tài)。
3.哪些情況受益人會出現問題?
親屬一民眾,受益人不受經濟,語言,文化,社會地位等限制,除了證明親屬關系的真實性,還需要自己“背景清白”。所以申請綠卡需要提交無犯罪記錄,除此之外按照移民法,能被允許申請綠卡的人必須是以下幾類
①合法入境,保持合法身份,沒有違反移民法的人。
②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違反身份的情形,但是系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未滿21周歲之未婚子女)。
③職業(yè)移民申請人身份過期不超6個月者。
④庇護獲準者,無論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時間長短都不受影響。
⑤受245i特別法保護者。
而以下幾類是被限制不能申請身份調整的:
①持過境簽證者、持海員簽證者、免簽者;
②I-94過期者;
③非法打工者;
④持J-1/J-2簽證,沒有免除回國服務兩年者;
⑤已有移民法庭的遞解令,尚未重新打開案件者;
⑥持K-1簽證來美但沒有與公民申請人結婚的;
⑦已經是有條件綠卡身份的人;
⑧某些外交或國際組織成員,除非簽署放棄外交特權書;
⑨已經在美國有超過6個月的非法居留,離開美國后又返回美國,無論是用了何種簽證,移民局入境許可者,獲豁免者除外。
4.在常年的排期中,受益人會不會發(fā)生身份變化?
如果在等待中,隨父母一起移民的兒童超齡了,需要了解美國的《兒童身份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向美國移民局了解個案的辦理方式。
以上,就是關于美國移民f4的一些常見問題,如果你還有任何關于美國移民的問題,都可以聯系我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