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關(guān)于H-1B申請時F-1及OPT的身份問題及美國移民條件困擾了很多申請人?,F(xiàn)將此美國移民條件詳細(xì)解釋如下。
第一種情況:OPT在4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失效。
申請人需要在OPT失效前及時提交H-1B申請(timely filed)。在移民局審理H-1B期間,如OPT失效,則OPT隨H-1B申請自動得到延長。
需要解釋的是“及時提交”指移民局接受申請期間提交了H-1B申請。如果在移民局宣布不再接受申請的日期后提交,則不算及時提交。簡單說就是,最終拿到H-1B名額及參加了H-1B名額抽簽的申請,才屬于及時提交的申請。
1) 如H-1B最終得到批準(zhǔn),OPT則延長至9月30日,銜接10月1日生效的H-1B。
2) 如果H-1B抽簽未中,或者審理期間H-1B申請被撤銷,再或者H-1B申請被移民局否決,如果當(dāng)時申請人的OPT已經(jīng)過期,自移民局通知單上的日期開始,將有60天的寬限期(grace period), 在寬限期內(nèi),申請人可以轉(zhuǎn)換或延續(xù)身份,也可準(zhǔn)備離境。如果當(dāng)時申請人OPT未過期,則有效身份仍然是OPT過期日再加60天的grace period.
第二種情況:OPT 2月份或者3月份失效,H-1B在60天 grace period 期間及時提交(timely filed)。
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在提交H-1B后,合法以F-1身份留在美國直至H-1B審批結(jié)束,由于OPT已經(jīng)過期,不滿足美國移民條件,所以這期間不能工作。
1) 如果H-1B最終得到批準(zhǔn),申請人的F-1身份自動延長至9月30日,銜接10月1日生效的H-1B.
2) 如果H-1B抽簽未中,或者審理期間H-1B申請被撤銷,再或者H-1B申請被移民局否決,自移民局通知單上的日期開始,將有60天的寬限期(grace period), 在寬限期內(nèi),申請人可以轉(zhuǎn)換或延續(xù)身份,也可準(zhǔn)備離境。
第三種情況:OPT 1月份(或者更早)失效,H-1B申請及時提交時(timely filed) grace period 也過期。
這種情況下,申請人要及早對身份問題進(jìn)行計劃。
1) 如果希望在美國等待H-1B直接生效,則需要在H-1B材料里提交身份可以有效延續(xù)到9月30號的證據(jù),比如新的I-20, 身份轉(zhuǎn)為H-4,F-2的批準(zhǔn)書等。
2) 申請人也可以在grace period過期前離境,并在H-1B申請材料里選擇境外美國領(lǐng)館簽證,律師在仍然在4月1日為申請人及時提交申請。這樣H-1B申請批準(zhǔn)后,律師會將批準(zhǔn)書以及其他的相關(guān)簽證材料寄給申請人境外的地址。申請人可以在境外美領(lǐng)館簽H-1B簽證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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