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持有這兩種工作簽證在境內臨時居住,可以為境內的任何雇主工作,而且?guī)缀跖c拿到綠卡一樣有著自由的權利,詳細了解美國移民政策,就可得知這兩種簽證其實就是L2和E家屬簽證。
2021年9月23日,美國AILA代理十五名已經(jīng)遞交了EAD申請的L2簽證配偶以及H4簽證配偶提起了關于國土安全部的訴訟,訴訟相關部門無故拖延EAD申請審理,并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達成一份和解協(xié)議,美國國安部承認L2和E2簽證的家屬身份屬于自帶EAD性質,也就是說,如果能夠確認配偶的身份有效,那么則無需申請EAD就能夠在境內合法為任何雇主工作。
但是在沒有EAD的情況下,只有獲得了工作許可才能為雇主進行工作,美國移民局已經(jīng)承諾會與海關CBP研究改革I-94系統(tǒng),將I-94記錄作為EAD的替代,成為一份新的工作許可文件。但是直至今日,這個政策依舊沒有任何進展,難道這些人就只能持續(xù)等待結果嗎?
如果你是L2簽證或E簽證的配偶,那么在入境的時候需要帶上相應的文件,并且在入境的時候可以堅持要求海關在你的護照上標注工作許可,而且現(xiàn)階段已經(jīng)有了成功的案例,有了這份標注,入境之后就可以在境內直接工作了。
根據(jù)美國移民政策來看,各位在入境的時候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L1和E1/E2批復文件、公證過的結婚證書、本人護照。同時又因工作許可與合法身份息息相關,所以需要及時延期身份,一旦I-94過期,那么配偶的身份以及工作許可也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