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有一些客戶過來咨詢關于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和公民身份相關的問題,專家在此將這些知識點分享給大家,給同樣有所困惑的人群一個參考方向。對于已經移民定居美國的人來說,在符合了申請公民身份的條件之后,是否要選擇申請入籍呢?入籍與移民兩者之間的關系有什么差別呢?
首先,差別最大的地方便是在于公民才具備在美國的投票權利,而移民并沒有投票的權利,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你不是公民但是依舊試圖在聯(lián)邦選舉的過程當中投票,將有可能會面臨被罰款、監(jiān)禁甚至是驅逐出境的懲罰,所以一定要慎重!
其次,便是關于為親屬申請團聚方面的政策。美國的公民能夠為更多類型的親屬申請團聚,幫助更多的親屬獲得移民身份,而且具有一定的優(yōu)先權,但是永久居民貌似只能擔保配偶、未婚子女申請綠卡。據悉,公民可以為其子女、未婚夫/妻、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具備親屬關系的人申請移民。
然后便是關于移民監(jiān)方面的事宜,雖然美國并沒有比較明確的移民監(jiān)時間,但是如果你持有綠卡在境外停留的時間過長,就會導致永久失去綠卡的身份。例如:計劃離開境內一年的時間,那就必須在離境之前申請一份回美證才能順利的返回,如果沒有此證件,則必須申請SB-1簽證,如果申請失敗,就將意味著失去了移民的身份。但是具備公民的身份就能無限期離開美國境內,而且不會對身份造成任何的影響,更不會由于在境外停留的時間過長導致身份丟失。
如果各位在移民定居美國之后選擇了加入美國的國籍,那么同時也意味著自動放棄了中國的國籍,但不加入國籍,就依舊擁有中國的國籍,所以每個人都需要根據自己的真實需求合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