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為了能夠永久保留住美國的綠卡,持卡人必須每隔半年登陸一次境內(nèi),而且最晚也不要超過十二個月,同時,必須向移民局證明自己與美國有著親密的聯(lián)系,有意向在美國永久定居。如果美國移民在境外停留的時間超過一年,則需要在離開之前申請一份回美證,離開境內(nèi)超過一年的時間,但卻沒有回美證,在入境的時候或許會被拒絕入境。
由于各種情況導致離境已經(jīng)超過一年的時間,但并不想放棄美國的身份,此時需要怎么做?
一、重新獲得綠卡
因為離境超過一定的時限,移民局有權(quán)認為你當前沒有在美國定居的意向,所以可以將你的綠卡取消,如果你不想放棄,還可以基于家庭關(guān)系、基于雇主關(guān)系等,再次遞交綠卡的申請,這就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而且不同的方式耗時也不相同。
二、申請SB-1簽證
美國的SB-1簽證主要是提供給已經(jīng)在境外停留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或超過回美證有效期的永久居民/附有條件的居民進入美國并恢復自己的永久居民簽證。申請該簽證,必須滿足:申請者當前與美國依舊有著比較密切的聯(lián)系、在境外逗留的原因是自身無法控制的。
三、嘗試沖關(guān)
意思就是申請者嘗試直接入境,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沖關(guān),各位永久居民需要準備好I-193邊境豁免申請材料,如果移民在邊境遭到了海關(guān)的攔截,可以直接遞交申請,豁免SB-1簽證直接入境,這樣便可以重新激活移民綠卡有效的狀態(tài)。但是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風險,有可能會被遣返甚至吊銷綠卡。
因此,建議各位美國移民在離境之前,最好先在境內(nèi)申請一份回美證,如果超出時間限制依舊沒有辦法登陸,再考慮其他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