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投資移民排期眼見從無到有、再到好幾年,一心移民或者為子女打算的各界菁英們,逐漸把眼光放到排期相對寬松的美國eb1a,俗稱的杰出人才移民。
EB-1A是目前移民的申請條件與其他投資移民項目有很大不同,主要要求申請人在科學(xué)、藝術(shù)、教育、商業(yè)或體育等方面獲得公認的成就,并且未來申請人也將持續(xù)從事該行業(yè),為美國創(chuàng)造價值,即可攜全家獲得美國永久綠卡。
而與eb1a很相似的一個項目——eb1b也很受歡迎,但是還是不及eb1a,因為兩者在證明杰出時的方式不一樣,eb1b需要有機構(gòu)為你申請,而eb1a不需要,這也是為什么eb1a更受青睞的原因。
很多申請eb1a的人可以提供大量的獲獎記錄、學(xué)術(shù)論文、視頻采訪,來證明他滿足條件。當(dāng)然從律師的角度來講,這樣的證據(jù)材料越多越好,但是光有獲獎記錄,就能通過eb1a嗎?
根據(jù)移民局的規(guī)定,申請者必須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申請者需要仍司該領(lǐng)域保持活躍,二是需要繼續(xù)保持輸入,并屬于杰出狀態(tài)。
比如說,一個人在很多年前獲得了奧斯卡這類型的國際獎項,但是在最近才去申請的eb1a,那他有可能通過不了。因為這個材料距離申請的日期太遠,移民局不認可,除非他近期還有其他的杰出貢獻可以證明。
在證明了之前的杰出貢獻之后,申請者還需要證明他日后還會為美國做出貢獻。因為這類簽證的目的是給美國招攬更多的杰出人才,所以申請者如果不能說服移民局,他的能力會對移民局做出貢獻的話,也不能被批準(zhǔn)。
所以建議大家的申請材料中要包括個人計劃和商業(yè)計劃,來闡述申請者是如何對美國社會作出的貢獻。
綜上所述美國eb1a需要批準(zhǔn)要證明以上幾點,而很多申請者往往只知道提供獲獎證明,卻忽略了其他2點,這就是為什么很多申請者明明很杰出,卻沒有被批準(zhǔn)eb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