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父母團聚移民重新開放,是一件非常讓人興奮的事情,不過對于新政的要求也是讓十分頭疼的事情,因為新政對擔保人收入要求提高,使得很多擔保人不符合要求。
那么面對如此情形,還要不要申請父母團聚移民呢?小編總結了以下關鍵點,可以幫助您做好決定。
每年配額
父母團聚簽證每年配額減至每年1000個。配額每年7月1日更新。按每家2位老人算,一年配額能滿足500個家庭;按每家4位老人算,一年配額能滿足250個家庭。
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父和/或母)為擔保人(子/女)的法定監(jiān)護人,同時要滿足:
- 身體健康
- 無犯罪記錄
- 沒有未獨立子女
*17周歲及以下
*18-21周歲未婚無子女
*21-24周歲未婚無子女且經濟不獨立
- 有一個成年子女是新西蘭公民(Citizen)或居民(Resident)可以作為您的合法擔保人
- 您的擔保人需要達到擔保人收入要求,并符合擔保人標準
- 英語達到移民局要求或購買英語預付費課程
擔保人收入要求
最新的父母團聚移民擔保人收入要求,是根據新西蘭收入中位數(每年的收入中位數按照每12個月階段中的最后一天的收入中位數計算)決定,每年的數字不同 。
擔保人在申請前的三年(EOI邀請之前的最后一個月開始計算,往前數36個月)中至少有兩年(應該指的是過去3年中的任意2年。舉例來說,如果最近2年不符合要求,但前面2年符合要求,也是可以申請的)符合收入標準,并提供稅務報表IRD以證明收入。
擔保人的收入僅考慮繳稅收入。
擔保人收入如果包含房租,房租也是要扣除還貸利息以及維護費用的凈收入為準。
父母團聚需要一名成年子女,或者一名成年子女及其伴侶進行擔保。如果使用子女與伴侶的共同收入進行擔保,需要成年子女及其伴侶雙方均同意進行資助義務。
擔保人其他要求
擔保人必須拿到PR滿3年,并且滿足過去3年每年在新西蘭居住滿184天,同時PR不能是SECTION 49的要求之下,比如投資移民。
擔保人需要在新西蘭居住。
如果在舊政策下,擔保人曾經擔保過“父母團聚簽證”,那么在新的申請上需要計算以前擔保的人數。
比如,之前夫妻兩人擔保過2位父母,那么在簽證申請再次啟動后計劃為另外2位父母擔保團聚簽證,那么兩位擔保人的收入就必須要達到“擔保4位父母”的要求。
擔保人義務
申請人收到團聚簽證之后的10年之內,不可以申請新西蘭的福利,如果違反該項規(guī)定則視為違反簽證條例,可能會被遣返。
在這10年內,擔保人要承擔以下義務:
*如果申請人沒有自己的住所,擔保人要為其提供;
*擔保人要照顧和滿足申請人的健康需求;
*如果申請人被遣返,擔保人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移民局程序
EOI(申請意向書)的選取順序將基于申請人遞交EOI申請的時間早晚進行。
簽證的有效期為10年,從入境后的日期開始計算。10年后才能換永久居留簽證。
與舊政策過渡操作
如果您在父母團聚移民關閉前,遞交了EOI申請,但還未收到邀請遞交父母居留簽證(Parent Resident Visa)申請,則您需要:
*更新您的EOI以符合新的要求
*或者撤銷EOI申請并申請退款
如果您在父母團聚移民關閉前,已經收到并遞交了父母居留簽證(Parent Resident Visa)的申請,則您的申請不受到影響,移民局將根據您申請時的簽證要求進行評估。
看完以上這些,再來評估你是否可以申請新西蘭父母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