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491技術移民簽證作為489簽證的繼任者,也涉及到后期轉永居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說說491技術移民如何轉永居。
作為489的繼任者,491的要求有很多與489的類似,但整體上除了門檻更加高,要求也是更加嚴格和細化,接下來小編列舉部分需要主要的不同:
-可以居住和工作的偏遠地區(qū)范圍,這個大部分人都是知道的,491對應的偏遠地區(qū)就是除了悉尼、墨爾本和布里斯班之外的地區(qū),如果想double confirm的可以到下方地址根據postcodes查,Cities and major regional centres和Regional centres and other regional areas范圍的都屬于新定義下的偏遠地區(qū)。
-主申請人除了要滿足在偏遠地區(qū)生活/學習/工作的要求外,還需要在5年簽證有效期內必須有3年滿足每年至少$53900的應納稅收入(Taxable income,薪資/利息/租房/投資收入這些等等都是算在內的)才能轉PR。
-除了轉PR的居住期延長至3年外,持簽者如果有任何情況(如護照信息、郵箱電話、住址、雇主地址、工作地址、)的變更,需要在14天內向移民局報告
-持簽者不僅需要提供材料證明他們在偏遠地區(qū)居住和工作,還可能被要求參加interview
-移民局如果要求持簽者提供住址、雇主、工作地址和學校的證明材料,必須28天內上交,可能會特別要求如Rental agreements, utility bills, employment contracts 和tax returns等其verify持簽者的地址和work arrangements的材料
-不排除會進行抽查
-從491/494下簽日算起的三年內,主申請持簽者不能申請以下包括境內配偶簽證在內的簽證,但是可申請其他類別的家庭類簽證或者TR簽證:
-持簽期間短暫到(Short visit)非偏遠地區(qū)是可以的,例如去城市看病或者進行治療,移民局會case by case酌情考慮,但是不能到非偏遠地區(qū)就讀大學課程
-主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可以后續(xù)加入成為491/494的副申請人,副申請簽證有效期會和主申請的一致
-副申請人不需要滿足收入要求,但是需要滿足在偏遠地區(qū)居住/學習/工作的要求;副申請如果是Dependent children也需要在偏遠地區(qū)學習
-如果主副申請的關系狀態(tài)在491/494期間破裂,副申請仍然有可能轉成PR,前提是副申請自己本人可滿足最低收入要求(minimum taxable income requirement)和其他轉191PR的要求。如果副申請滿足申請其他TR/PR簽證的要求,他們也可以選擇轉成以下簽證。
-如果關系破裂是因為家暴,在經過有關機構調查核實后,主申請的簽證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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