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為欺騙導致大批加拿大移民遭到遣返的案例,起因是戴先生材料造假別發(fā)現(xiàn),于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
戴某從2007年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時以來只在加拿大居住了不到170天,過去五年甚至只在加拿大待了33天,這跟他的護照上的出入境印章的時間不符,涉嫌造假。
轟動加拿大的華裔無牌移民顧問王迅造假案余波未消。雖然主犯王迅被重判入獄7年并被罰款91.7萬加元,王迅的三名華裔女雇員也被判刑,但是牽扯到此案的幾百名客戶卻面臨失去身份的處境。
據(jù)媒體報道,由于涉及王迅造假案,43個華裔移民被加拿大驅逐。這43個人中,有些人已經(jīng)放棄上訴離開了加拿大,有些人則選擇上訴,希望放手一搏。戴某就選擇了上訴,不過他的上訴被法官駁回,即將被驅逐出加拿大。
現(xiàn)年60歲的戴某是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2007年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2012年,戴某更新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時,發(fā)現(xiàn)自己卷入到了王迅造假案。去年9月19日,戴某收到了移民部的驅逐令。
法庭記錄顯示,戴某從2007年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時以來只在加拿大居住了不到170天,過去五年甚至只在加拿大待了33天,這跟他的護照上的出入境印章的時間不符,涉嫌造假。
戴某承認自己虛報資料,但希望移民部能夠放自己一馬,所以提出上訴。戴某表示,自己在加拿大居住時間不夠是因為中國傳統(tǒng)的要求,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要求為父母“守孝三年”。
戴某解釋說,獲得永久居民身份10天之后自己就因為父親病重返回中國,在父親過世之后又照顧老邁的母親,直到母親去世。
不過戴某的解釋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同。法官表示,各民族都有為親人長時間哀悼的習俗,但是三年守孝時間遠遠超出了他的理解。
法官認為,雖然戴某有自己的理由,其情可憫,但是該案涉嫌造假,其罪不能原諒,移民部發(fā)出的驅逐令恰當。最終,法官宣布維持移民部的驅逐判決,駁回戴某的上訴。
王迅案回顧
王迅出生于中國上海,1997年移民加拿大,并于三年后拿到了公民身份。他雖然持有工程師的學位,但是來加拿大后并沒有從事本專業(yè)的工作,在做過一段時間的保險經(jīng)紀之后,他開始做移民中介。起初他是一名合法的移民顧問,但是2016年,他的牌照年審沒有通過,所以他開始非法執(zhí)業(yè)。
根據(jù)法庭資料,王迅在大溫的公司從2006年至2013年起服務過千客戶,共得超過1000萬加元報酬。對于這筆收入,王迅沒有全額報稅,在2007年至2012年漏報270余萬加元納稅所得。此外,在這些年中,獲得大筆不法收入的王迅還申報數(shù)千元低收入福利。
聯(lián)邦檢察官哈珀(Bruce Harper)以“先搶銀行,后偷善款”來比喻王對社會制度的二度傷害。哈珀強調王迅的手法罕見,可能讓許多家境不錯者透過虛假手段進入加拿大,應至少判刑七年半。
最終,王迅在2015年10月被判7年有期徒刑,并被罰款91.7萬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