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老人的福利在國際社會上還是相當認可的,福利包括老人金,簡稱OAS,補助金,簡稱GIS。其中老人金(OAS)不受收入影響,只看居住年限,只要符合條件就行,根據(jù)居住時間長短不同,補助金(GIS)是對低收入老人提供的福利。那加拿大移民申請加拿大養(yǎng)老金要滿足什么條件有哪些呢?
按照加拿大法律規(guī)定,凡年滿65歲或以上的加拿大合法居民,只要在18歲以后在加拿大住滿至少10年,便可以申請老人金。目前,加拿大居于海外的65歲或以上長者,亦可申請老人金,但必須年滿18歲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20年或以上。由2013年7月開始,加拿大長者可選擇延遲領取老人金,最遲可延至70歲才申領。申請延遲的長者每個月可多領取0.6%的老人金。
申請移民加拿大養(yǎng)老金的老人最好在年滿65歲前半年,便提交表格。如已經年屆65歲的長者,應盡快提出申請。若長者遲了申請老人金,加拿大聯(lián)邦政府一般都能追付11個月的養(yǎng)老金。
加拿大老人金每年4次會按消費物價指數(shù)調整,未能取得全額老人金者,則按他們居住加國時間的長短而計算,基本上是每居住在加國一年,便可取得全額老人金的四十分之一。截至去年5月,加拿大全額老人金為580加元。
此外,特別是對于加拿大移民來說,如果在加拿大境內累計未住滿20年,每年離境超過183天,則會停發(fā)老人金。若計劃離境超過6個月,須通知服務局,待回加拿大后再重新領取老人金;若不申報,將要退回多領的款項。據(jù)悉,加拿大聯(lián)邦政府正在計劃通過陸地和空中出境追蹤,調查社會福利人士的出境情況。
年滿65歲的長者,只要在18歲之后在加拿大居住滿20年,之后若離開加拿大超過6個月,甚至在其他國家定居不再回加拿大,仍然可以領取加拿大的老人金,但再不能領取補助金。
據(jù)了解,加拿大老人金近年審查趨嚴,例如在基本要求長者申請時在加國居住滿“10年”一項,以往對于申請人往外地“探親”或“旅游”時間,都計作10年時間內。此外,加拿大政府對于一些申請者所填寫的資料,如認為資料不足或對資料有懷疑時,會重新去信申請者要再提供更詳盡資料,所再填寫之資料多達30項,申請者每年也不可離開加國超過半年。
移民加拿大的朋友需要注意的是,來到加拿大后,每人都會有一張移民紙,這張移民紙是非常重要,因為今后在加拿大生活,不論計算哪種福利都要以它為憑據(jù),絕對不能丟失。遺失加拿大移民紙而又需要申領老人金的人士,只需授權加拿大服務部直接向移民部索取資料,不再需要補領移民紙,此外還需要申請人做的就是很簡單了,只要申請人填寫一份同意書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