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注意,加拿大刑法修正案于12月18日生效,加拿大永久居民如被判犯有駕駛違法行為,將可能被取消加拿大楓葉卡。
截至12月18日,駕駛違法罪將被視為嚴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刑期為5至10年。根據(jù)加拿大的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IRPA),如果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外國人被判定犯有被認定為“嚴重犯罪”的罪行,則被視為不可加入加拿大。
犯嚴重罪行的后果主要是:
1. 永久居民可能會失去身份并面臨驅(qū)逐出境;
2. 不可接受性永遠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得到解決;
3. 犯罪可能帶來嚴重犯罪的恥辱。
加拿大刑法修正案的主要影響是它們可能對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移民身份產(chǎn)生的影響
將受損駕駛罪行提升至嚴重犯罪意味著永久居民可能會面臨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危險,如果他們被判定在2018年12月18日或之后在加拿大或海外犯下駕駛違法行為,可能會被驅(qū)逐出境。
加拿大IRCC在致CIC新聞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新規(guī)定意味著“根據(jù)加拿大法律,最嚴重的駕駛違法行為可能會導致嚴重犯罪的移民申請不予受理”。IRCC表示犯罪類型包括“第一次犯罪,沒有人受傷,判處的刑罰是最低罰款”的案件。
今年早些時候,加拿大IRCC事務(wù)部長艾哈邁德·胡森表示,政府承認,修正后可能會“對非加拿大人造成嚴重的移民后果”。
胡森表示,他的部門將調(diào)查移民政策的變化,并采取適當行動以減輕由此造成的移民后果。
IRCC還表示,已經(jīng)有一些因素可以阻止對永久居民的不予受理和遣送令的發(fā)現(xiàn),即加拿大邊境服務(wù)局和IRCC官員有限自由裁量權(quán)。關(guān)于官員的自由裁量權(quán)問題,IRCC表示,官員可以決定“是否采取執(zhí)法行動,包括是否填寫不予受理的報告,以及是否將該報告提交IAD進行受理聽證會?!?/span>
IRCC在其聲明中表示,永久居民因在加拿大境外犯下的罪行或在加拿大被判處六個月或以上的徒刑而被判入獄,不能對IAD的不予受理和遣送令提出上訴。
視為恢復
對于12月18日或之后在加拿大或國外犯下的罪行,被控駕駛違法的人將永遠無法實現(xiàn)所謂的“視為恢復”。
視為康復是一種概念,即在完成判刑10年后,在其記錄中具有單一,非嚴重罪行的人將不再被視為不可受理。
由于截至12月18日,違法駕駛將被視為嚴重犯罪,因此在此日期或之后被視為違法駕駛者的視為恢復將永遠不會生效。如果這些人希望解決他們不可加入加拿大的事實,他們將有義務(wù)申請刑事復原。
由于修正案生效,申請刑事復原的政府費用也將增加,從200加元增加到1,000加元。
嚴重犯罪的恥辱
修正案可能對刑事復原產(chǎn)生的微妙影響與嚴重犯罪的內(nèi)涵有關(guān)。移民官員在評估刑事康復申請時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quán),而且犯罪的嚴重程度往往是他們評估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嚴重犯罪的分類可以在移民官員中發(fā)揮作用,其結(jié)論是,在其記錄中具有此類犯罪的個人不是犯罪康復的良好候選人,并可能導致拒絕。
無論申請日期如何,加拿大移民局都會嚴肅對待違法駕駛。任何有這種罪行的人都應(yīng)該在進入加拿大之前咨詢經(jīng)驗豐富的移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