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曼省投資移民在2018年第一季度實施新政策,想申請曼省投資移民的申請者需要注意了,須按新政執(zhí)行了,在加拿大當地時間2017年11月15日,曼省移民局公布了最新政策,此次政策的調整包括商業(yè)移民和技術移民。并將原來的PNP-B省提名類別更名為BIS(BusinessInvestor Stream)商業(yè)投資者類別。
新的BIS類別包括兩類:企業(yè)主類別Entrepreneur Pathway和農場主Farm Investment Pathway類別。
新政實施關于曼省企業(yè)家移民類別的變化較大,取消了10萬加元投資押金,并由原來的一步到位獲得楓葉卡變?yōu)榕c薩省企業(yè)家移民一樣的先獲得工簽,完成創(chuàng)業(yè)后再轉為永久居民,獲取楓葉卡的模式。
2018年新政策中,曼省投資移民對企業(yè)主類別要求:
1. 管理經驗:在過去五年內至少三年以上的管理經驗,高管或企業(yè)主均可,但企業(yè)主將得更高分(此處定義的企業(yè)主指持股三分之一以上的企業(yè)主)。
2. 語言能力:CLB 5 以上
3. 教育程度要求:高中以上學歷
4. 年齡:無最高年齡限制,但在25-49歲之間才可得分
5. 投資額:如在曼省MCR地區(qū)(Manitoba
capital region)投資,投資額至少25萬加幣以上;如在曼省MCR地區(qū)以外投資,至少投資15萬加幣以上;雇傭人員要求雇用至少一個當地人(企業(yè)主及其親屬不計算入內)。(注:MCR地區(qū)包含以下地區(qū):溫尼伯市、塞爾扣克市、斯通瓦鎮(zhèn);以及城鄉(xiāng)市鎮(zhèn)地區(qū):卡地亞,東圣保羅,海丁力,麥克唐娜,瑞徹特,洛克伍德,羅瑟,圣安德魯斯,圣克萊門茨,圣弗朗索瓦.澤維爾,斯普林福爾德,塔凱和西圣保羅。)
6. 商務考察:商考必須在遞交EOI之前一年內進行
7. 在申請獲批后,獲得工簽支持信以前必須簽訂商業(yè)計劃書
8. 資產要求:50萬加幣以上(由曼省認可的第三方審計公司審計,收到LAA的120天內提交報告)
9. 適應性加分:
1) 配偶語言達到CLB5或以上
2) 申請人或配偶第二官方語言在CLB/NCL5以上
3) 申請人或配偶有親屬目前在曼省居住,并超過一年以上
4) 遞交EOI前,孩子在曼省全日制學習六個月以上
5) 申請人或配偶17歲以后持有效簽證在曼省完成一年以上全日制的學習或在曼省至少六個月以上的全職工作,并由雇主開具推薦信。
所以通過新政策的實施,也是真的印證了“移民要趁早”的這句話,也是提醒大家在政策好的時候就要抓準時機,不要總報觀望,等待的態(tài)度,好政策不等人,不要等政策變了在行動,那樣也是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