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你選擇了哪個國家,申請移民始終是一個漫長而且耗時耗力的過程,申請者以及協(xié)助其申請的雇主、專家、律師都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對于剛剛拿到了移民綠卡的人來說,還不能過早下定論,此時不能過于隨心所欲,例如不能隨意地從一個省份搬到另一個省份定居。根據加拿大移民政策規(guī)定,移民什么時候才能自由選擇定居地呢?
當各位準移民拿著登陸紙入境的時候,此時還不算真正意義上的移民,此時并不會受到加拿大權利以及自由憲章的保護,如果你已經獲得了安省的提名,但是在入境的時候卻跟移民官說自己打算到另外一個身份定居,那么此時或許會拒絕入境,因為你涉嫌在移民的申請當中造假。
但是,如果你是通過聯(lián)邦快速通道拿到的移民身份,而并非某個省、雇主的提名,其實你在登陸之后是可以任意選擇定居地的,而且在成為永久居民之后,也可以享受公民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其中就涵蓋了自由選擇定居地這一權利。
如果你是通過省提名的方式獲得移民的機會,在選擇移居其他省份的時候一定要小心,通常省提名項目都要求申請者簽署一份在當地定居的聲明,有些省份的規(guī)定非常嚴格,畢竟該省批準你的省提名申請,就是希望在登陸加拿大之后可以為省內作出更多的貢獻,因此才將如此正規(guī)的提名名額分配給你,如果在獲批簽證之后就選擇搬家,一旦被發(fā)現,極有可能被撤銷提名。
但既然已經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此時就能夠享受加拿大權利以及自由憲章的保護,部分人認為此時居民可以選擇自由搬家,但也有部分人認為涉及到省提名的人也會受到某些限制,但是在加拿大移民政策上并沒規(guī)定移民究竟要在省內定居多久,關于這個問題始終沒有清晰的答案。